医保全国统一,70至80岁老年人在看病时应注意这三点
医保全国统一,70至80岁老年人在看病时应注意这三点
2026-09-18

2026年9月16日,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(第一批)制定工作方案》,首批项目涵盖心血管疾病、呼吸系统病、眼科、妇科、放疗、麻醉、护理、康复、口腔种植、辅助生殖等13个类别。这是我国首次建立统一的医保服务项目目录,该目录在实施后将首先应用于跨省就医的结算,并逐步与各地区的支付范围衔接。此消息发布后,许多老人及其子女纷纷询问:医保真的实现全国统一了吗?看病是否变得更加便利了?首先,我们需要澄清一下“全国统一”的概念。此“统一”并不是将各地的报销比例、起付线和封顶线瞬间调整至相同水平,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,同时也不符合医保基金的运行逻辑。目前的“统一”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: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已实现,包含3253种药品;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正在制定中;全国统一的参保信息管理体系与跨省结算通道正在加速建设。对于70至80岁的老年人而言,关键并不在于“统一的程度”,而在于“能享受到哪些真实的便利”。

第一,要知道现在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以实现异地直接结算,不再需要自己垫付费用后再去报销。这对70至80岁的老人影响尤为显著。以往,很多随子女在外地生活的老人最困扰的就是处理慢性病的问题——门诊费用通常需要自己先全额支付,然后再收集单据,返回参保地进行报销,这往往耗时几个月。现在,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、尿毒症透析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冠心病、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性病,已经可以实现跨省直接结算。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,凭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,只需支付个人自负的部分。目前,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比例已经超过90%,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国有7.28亿人次享受到了这项服务,逃避了7000多亿元的垫资负担。对于70至80岁的人群而言,患有上述慢性病的比例较高,因此如果老人随子女长时间居住在外,首要任务就是进行异地就医备案。备案后,老人就可以直接刷卡就医,无需再收集单据回老家报销。不会使用手机的老人,子女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“为他人备案”功能来代办,或带着双方身份证去参保地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。对于长期异地居住的备案,在审核通过后会长期有效,6个月后可申请变更或终止。

第二,在2026年,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得到了显著突破。国家医保局宣布,至2026年,各省份将全面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,子女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跨省转给近亲属。这为许多家庭解决了实际问题,特别是那些在外工作、但医保关系仍在老家的子女。过去,这些累积的个人账户资金只能在本省内使用,而无法跨省支取。现在,通过“医保钱包”功能,子女可以将账户资金转给老人,来支付老人的就医和购药的自付费用,或用于支付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。操作非常简单,子女只需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,前往“医保钱包”部分,开通后点击“医保钱包转账申请”,填写老人的信息和转账金额即可。需要注意的是,转账双方必须都开通“医保钱包”功能。同时,家庭共济与亲情账户是两个不同的功能,亲情账户旨在解决“为老人挂号和购药”的问题,而家庭共济则是“用子女的钱为老人看病”。这两项功能可以同时使用,但各自具有独立的管理。

第三,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,许多地方正在开设就医绿色通道,以推行“免排队、优先办理”服务。但这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可以在医院毫无限制地享受优先待遇。不同地方执行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,有时需要出示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,有些医院在挂号系统中会为老年人做出年龄标记。此外,关于“老年人就医”的不实消息也屡见不鲜。例如,2026年4月曾有消息称,“4月1日起70岁以上老人就医新规需要完成就医资格备案,否则无法享受优先待遇”,经多方核实后发现,国家并未对此发布相关政策,这种信息并不属实。“慢性病可申请门诊慢特病认定”“子女医保账户可绑定亲情账户”“长期异地居住老人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”都是多年实施的便民服务,并非新政策。因此,老人和子女真正需要事先做好准备的,主要是两件事:首先,如果老人长期居住在外,应及时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;其次,如果老人患有上述10种慢性病,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,并选择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做好这两件事后,老人看病结算的流程将会顺利得多。医保全国统一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作,像是一扇逐步打开的门。对于70到80岁的老年人而言,最重要的信息不是“统一到达什么阶段”,而是“我目前可以做些什么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”。及时办理异地备案,确保慢特病的跨省结算机制将大大便利看病。